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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规处理办法
校园一卡通的使用规定
常见问题

违规处理办法

时间:2023-06-29 10:31:14 浏览量:0

1.校园一卡通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借用或冒用他人校园卡,一经发现将停借两周,并按规定给与处理。

2.借阅书刊发现丢失后,应以同样版本的实物予以赔偿,无法赔偿原样书刊时,1990年之前(含1990年)出版的书刊按书刊定价的5倍赔偿,1990年之后出版的书刊按书刊定价的2倍赔偿。丢失多卷册图书中之一者,按全书之总定价赔偿,全套书之剩余部分归图书馆所有。

3.污损图书,视情节轻重给予图书定价的10-100% 罚款处理。罚款后,污损书刊交还图书馆。
4.未办理正常借阅手续,私自携带书刊出馆(越过监测器出口),均按窃书论处。违者需做出书面检查,同时图书馆通报所在学院和学工部,取消其借阅资格。被窃的普通书刊按定价5倍罚款,贵重书刊按定价10-20倍罚款,多卷册书刊按全套书刊总定价5-10倍罚款。

5.所有违规赔款均需校园一卡通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