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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室管理规则

借阅室管理规则

1.请保持借阅室内清洁卫生,禁止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和杂物;禁止在借阅室内进餐、喝饮料、吃零食等。

2.在借阅室内请保持安静,禁止接打电话和大声喧哗,请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或调至静音。

3.借阅室内可携带书包等个人学习物品;阅览、自习结束后,请将阅览座位清理干净,携带个人全部物品离开。

4.严禁在借阅室内任何地方吸烟、用火,手机、笔记本等设备充电后,请及时切断电源。

5.如果在室内阅览,阅览后请将图书放回原处或图书周转架上,防止图书乱架错架。

6.如果借书,请仔细检查所借图书,如果没有污损等问题,请持本人校园一卡通至二楼总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办理借阅手续,方可携带离馆。

7.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,严禁私自携带离馆(越过监测器出口),一经发现,按学校和图书馆相关《规章制度》处理。

8.请读者爱护图书,不能污损、撕毁图书,不能在书中做标注遗失图书要赔偿。

9.对于读者已借图书,请保管好,不要随意放在图书馆自习区域,以免丢失。

图书借阅规则

为了保证图书馆正常的借阅秩序,维护正常的借阅制度,防止图书丢失,最大限度地保障读者利益,使图书馆的图书文献资源得到更充分、更有效的利用,特制定以下借阅规则:
1.借阅方式及规定 
1)读者选好图书后,请持本人校园一卡通到二楼总服务台或自助借还机办理借阅手续;未办理手续而擅自将图书带出者将按学校和图书馆相关《规章制度》处理。
2)借阅书刊时,读者要当面检查书刊是否有破损、缺页、划道等现象,如有此类现象,需交工作人员加盖“ 查 ”戳记,否则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,均由借阅者按图书馆《规章制度》相应条款进行赔偿。
3)读者应爱护图书,凡将图书污损、撕毁、批注或遗失的,均按本馆《规章制度》处理。 
4)本馆外借图书,主要以普通图书为限,珍本、孤本图书和工具书原则上不外借,只限馆内阅览;特殊需要者,需经馆长批准,方可外借。

2.借阅册数及借期 
1)借阅册数:
● 教工、研究生每人可借18册;
●本科生每人可借12册;

2)借阅期限:所有可外借图书,借期均为45天。寒暑假和节假日期间到期的图书,图书馆系统将进行相应的延期,请读者留意查看应归还日期。假期前到期的图书,若超期归还假期均含在内。

3.续借图书      

1)读者借书即将到期时,如需继续使用,可办理一次续借,续借期限为十五天。

2)续借方法

登录图书馆微信公众号、移动图书馆或图书馆主页自助办理。具体方法是:登录“我的图书馆”,选择“我的借阅”,找到需要续借的图书,点击该书右侧的“续借”按钮,即可完成续借。续借应在图书到期前五天内办理,超期图书不能办理续借。已被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。

提示:续借应在图书到期前五天内办理;有超期图书或不在有效期内无法续借;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可续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