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览室管理规则
1.图书馆阅览室的各种期刊、图书供全院师生学习、教学科研参考之用,一律不外借,除艺术阅览室书刊外,其他阅览室书刊提供复印外借服务。
2.读者复印外借,需要认真核对证件,在复印外借窗口办理复印外借,复印后书刊到借阅口办理归还手续。复印外借书刊借期为2小时。
3.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入室阅览,不得自带书籍、书包等私人物品。可携记录用纸笔。
4.阅览室内陈列的书、刊,读者可自行取阅,每次取阅请勿超过两册,阅毕请放回原处,不得乱插、乱放,不得携出室外。
5.保持阅览室内的整体布局,请勿随意移动室内的家具设备。切勿任意刻划和涂抹家具设备。不得占座,离开阅览室时必须将本人的物品带走。
6.请保持室内肃静、整洁,不要聊天、大声说话。手机请设置静音,请勿在室内拨打、接听电话。
7.爱护书刊,文明阅读。不得在书刊上涂划、撕页或私藏、偷窃书刊等,违规者按相关规定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