馆际互借服务是图书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。通过馆际互借服务,为校内外读者搭建了图书馆之间资源共享的平台。通过此项服务,可为本校读者获取本馆缺藏的文献,为外校的读者提供本馆馆藏文献。图书馆的馆际互借服务已开展多年,与大连市十余所兄弟高校图书馆建立了良好的馆际互借关系,为校内外读者免费提供教学、科研所需文献。 我馆馆际互借服务设在图书馆参考咨询部(图书馆305室),本校读者需要该项服务可以直接到参考咨询部办理相关手续,今后我们将不断努力,为读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!
《大连市高校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定》
为加强大连市个高校图书馆间的协作,实现资源共享,满足读者对文献资源的需要,特制定本规定:
1、馆际互借以解决教学、科研急需的图书为主,并在本馆缺藏的情况下进行,一般非教学,科研用书不予办理。
2、借还书时,借书人须将馆际互借证、本同时使用,方为有效。
3、每人每次限借2册图书,由借出馆在馆际互借本上登记。
4、互借双方应遵守信用,相互支持,保证图书完整,按期归还。如有超期、污损、遗失等情况均按出借馆的有关规定办理。
5、馆际互借本、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,倘有遗失应立即挂失并申请补办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证馆负责。
6、馆际互借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服务对象:
本校教师、研究生。
服务内容:
1、本校教师、研究生可向本市其他图书馆(签有馆际互借协议的图书馆)借书;
2、为馆外与我馆有馆际互借协议的图书馆读者提供借书服务
服务程序 :
1、本校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图书馆参考咨询部(图书馆305室)登记交押金100元,换取馆际互借本、证并持该证到对应图书馆借书。
2、图书馆馆际互借本、证借期两天,超期每天交滞纳金0.2元(押金100元)。借出馆每次限借2册,借期通常为30天,实行无偿互借,超期按借出馆馆规办理。
馆际互借协作图书馆:
大连理工大学、大连海事大学、大连外国语学院、大连海洋大学、大连民族学院、大连交通大学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、海军大连舰艇学院、大连大学、辽宁师范大学、大连教育学院、辽宁警专、大连医科大学。
联 系 人:何老师
咨询电话:863237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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